通 知
尊敬的各位家长:
请符合2016年学前教育助学券申请的家长,于本周五(即11月4日)之前到总务室处进行签字确认,确认申请2016年学前教育助学券,望家长们积极配合,依时到总务室进行签字确认,以免错过申请的时间。要求监护人(爸爸或妈妈)来园签字,爷爷奶奶不予以签字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。
金鹿幼儿园总务室
2016-11-2